生氣卻不犯罪-140911(四) 阿摩司書第1章

生氣卻不犯罪-140911() 阿摩司書第1



金句

耶和華如此說:以東三番四次犯罪,怒氣不停發作,永遠懷著憤怒,拿刀追趕兄弟,絲毫不存憐憫,我必不撤銷對它的懲罰。(1:11,和合本修訂版)

 

讀經:摩1 (點選可閱讀聖經本文)

 

摘要

大地震前兩年,耶和華的話臨到阿摩司。關於亞蘭:大馬士革三番四次犯罪,我要降火在哈薛的王宮,亞蘭人必被據到吉珥。關於非利士:迦薩三番四次犯罪,我要將全體百姓交給以東,剩餘的非利士人都必滅亡。關於推羅:推羅三番四次犯罪,我要將全體交給以東。關於以東:以東三番四次犯罪,永遠懷著憤怒,拿手追趕兄弟,我要降火在提幔。關於亞捫:亞捫三番四次犯罪,我要吞滅它的宮殿,君王和官長必一同被擄。

 

默想

上帝一個一個點名以色列四周列國,因為他們都犯了罪;各自犯了罪,神都知道,並不能隱藏。以東好像是神審判的工具,他雖被神用來刑罰非利士和推羅,但他本身也是犯罪。以東的罪是,追趕兄弟,永懷忿怒。以東給我們的鑑戒是: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得理不饒人。你是否常常生氣?是否容易得理不饒人?願主保守我們的心。

 

問題

先知在提到以色列的審判之前,先提到各個外邦被審判,你覺得這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禱告

親愛的主,求您教導我生氣卻不犯罪,不叫忿怒蒙蔽了我的心。亦求您幫助我不要自以為正確,說話攻擊那些邏輯論述比我們更糟糕的人。反倒在公義的事上持平的發聲,但卻有主的憐憫和忍耐等候。願主垂聽我的禱告,奉耶穌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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