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31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W2 2013-04-09 (約伯記31) 
31:1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31:2 從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
31:3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災害臨到作孽的呢?
31:4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
31:5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
31: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31: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31:8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31:9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
31:10 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與她同室。
31:11 因為這是大罪,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31:12 這本是火焚燒,直到毀滅,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


默想: 約伯在這裡再次陳明自己是無辜的,他強調自己沒有犯淫亂與虛謊的罪。他認真地保守自己的心,沒有非分之想;他與自己的眼睛立約,不「戀戀瞻望」處女,不向別的女人起淫念。
在與人互動時,他對待弱勢者向來沒有高高在上,他知道什麼是好的,他就照著去做,只要是他能做的、該做的,他沒有怠惰藉口。他是那種充分實踐「知道善不去行就是罪」的人。
在敬畏神方面,約伯表明自己雖然財產很多,但那些從來不是他的依靠與滿足,他沒有偷偷地敬拜偶像,也沒有暗暗地隱藏自己的罪過。約伯表明自己是一個律已,愛人、敬神的一個人。所以他認為,若他被公道的天平稱度,就可以知道自己的純正。約伯強調自己真的是無辜的,期望全能者能夠回答自己,別讓自己含冤莫白。
約伯所做的告白,也可以是我們的自我反省,我們是否有像約伯一樣努力保守純正的心呢?同時我們也思想,約伯的遭遇不是因為他的罪,正是因為他一生的純正可以勝過撒但的擊打。當我們在看一個人不幸的遭遇時,小心不單單以「報應」心態來評量一個人,因為我們不是上帝,有太多隱密的事,是我們所不了解的。


題目: 在本章中約伯談到與眼睛有關的罪孽,你對此有何看法呢?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