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3 -- 外邦人因信稱義

All One In Christ Jesus

W1  2012-07-09 (加3)

經文: 加拉太書 3:8-9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默想: 使徒保羅在此把上帝呼召亞伯拉罕,並栽培亞伯拉罕成為信心之父,主要的目的,是要把上帝的祝福,從猶太選民擴大到普世,包括所有願意效法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腳蹤去行的人。我們從創世記十二章第一節到第三節所記載內容看來,信的第一個步驟是願意離開由本地、本族、父家,這三大靠山所組成的安樂窩 (comfort zone),前往耶和華所指示的迦南應許美地前行。這裡我們看見,神的呼召與人的順服,神的挑戰與人的冒險,神的應許與人的堅信。神應許要拓展這種人的影響力範圍 (sphere of influence)。這種影響力主要來源是別人對他所產生的尊重。但是,這個願意相信且順服上帝帶領的人,並非一路走來,都是風平浪靜、花香滿徑。在第三節我們馬上看到,亞伯拉罕將要成為爭議人物 (controversial personality),有人會祝福他,也有人會咒詛他,只是耶和華將成為亞伯拉罕在一切爭議當中的主要靠山與保護者。藉著這樣的過程,逐漸的,亞伯拉罕成為因信稱義的榜樣,讓所有願意與上帝建立相同互動關係的人可以效法。地上萬族都要因為效法亞伯拉罕所留下來因信稱義的榜樣,而同樣蒙受上帝的祝福,而其中最高的祝福,就是那些人也要讓地上的萬族因他們而蒙神的祝福。這是多麼奇妙的耶和華祝服萬民的福音同心圓啊 (concentric gospel circles)。感謝讚美主無限的智慧與恩典。

題目: 「信」的時代沒有來臨以前,法律看守著我們,直到「信」被顯示出來。既然現在是「信」的時代,法律就不再監護我們了。試想,你是因「信」被稱為上帝的兒女,或因行法律而被上帝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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