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2 -- 屬靈恩賜的目的

Spiritual Gifts

W1  2011-12-26 (林前12)


經文: 哥林多前書 12:3 所以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的,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

默想: 靈恩運動在教會界一直是一個撕裂教會兄姐關係的議題。靈恩派教會高舉屬靈恩賜中的說方言與說預言,或是醫病趕鬼的恩賜,來作為一個教會或是基督徒是否屬靈的檢驗標準。使徒保羅在此特別討論到他對於屬靈恩賜的看法。保羅開宗明義就說,聖靈的恩賜最重要的是,把一個人從拜偶像,或是與基督敵對,稱基督是可咒詛的,改變為敬拜基督,稱呼基督為主。然後,保羅就提到在以基督為主的充分且必要條件之下,由同一位聖靈賞賜給大家不同的恩賜,由同一位主分派給大家不同的職事,由同一位聖父託付給大家不同的功用,其主要目的,是讓別人得到益處。因此,耶穌基督是否在我們生活中居首位、掌王權,是一個人是否具有屬靈恩賜的主要檢驗標準。就像聖靈降臨在馬利亞身上時,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當馬利亞聽見以利沙伯被聖靈充滿所說出的祝福時,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1:38, 46-47) 求主幫助我,讓我一生被聖靈充滿,一生尊主為大,一生侍奉主。

題目: 12-27節,保羅如何用身體來比喻屬靈恩賜的目的?你的看法為何?28-30節中有哪些屬靈恩賜?你有什麼屬靈恩賜可以參與教會侍奉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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