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12 -- 除滅外邦的偶像

You Should Destroy Idols Completely

W4  2011-11-24 (12)

經文: 申命記 12:1-4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

默想: 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將外邦的宗教信仰相關一切事物完全摧毀滅盡,因為這些外邦信仰的事物,會在我們不知不覺當中,影響我們對於耶和華的侍奉態度與方式。當我們從任何其他信仰皈依為信奉上帝時,我們往往只是將所信奉的神明名稱改換為上帝,但是在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心底深處的價值體系,卻還是紋風不動的保持原來的模樣。這是所謂的換湯不換藥。保羅在羅馬書121-2節勸告羅馬教會的兄姐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羅馬書 12: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我們不要只在外貌儀式上面侍奉上帝,更重要的是,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的啟示與教導,讓我們的心意能夠更新變化 (transformation of mind),好讓我們能夠察驗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然後依靠上帝的恩典,全心遵行神的旨意,我們的生活才能夠成為馨香的活祭,討神的歡喜。

題目: 13-19節與20-28節記載關於獻祭的條例有何不同?為什麼?你有何看法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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