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4 -- 因信稱義


The Faith of Abraham

W5  2011-08-19 (羅4)

經文: 羅馬書 4:4-5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默想: 保羅為了要強調恩典救恩 (Grace Salvation),以對抗工作救恩 (Work Salvation),就說到,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這樣的強調,可能會被拿來作為偷懶而不願意服侍與努力的藉口。雅各為了糾正這個可能的信仰偏差,特別強調在因信蒙恩稱義之後,一定要有行為上面的表現與回應。雅各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2:22) 求主教導我,讓我在信心與行為的互動關係中,能夠學到合主心意的平衡。

題目: 「經上說什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3)怎麼算?你有看法?(參創15:1-6、加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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