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11 -- 食物律法

Unclean Foods

W5  2011-07-22 (利11)

經文: 利未記 11:44-47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

默想: 在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與亞比戶任意獻上凡火而被耶和華的聖火燒死的事件之後,耶和華開始經由摩西,詳細教導以色列人當如何吃食物。我相信雖然摩西所吩咐的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的種類與區別時,以色列人一定都非常仔細的聆聽,也作好筆記,並且鉅細靡遺的確實遵行。因為拿答與亞比戶的前車之鑒,還是歷歷在目。聖潔的重點在於有所分別。最大的分別,在於我們是否完全的遵行耶和華的命令,來過我們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細節。

題目: 上帝為何要向以色列人頒佈這樣的食物律法?今日我們怎應用這樣的原則?(11:44-45、彼前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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