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8 8月 23, 2009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W1 2009-08-24 (利8:1-8:36)經文:利未記 8:34 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默想:主耶穌,亞倫與他的兒子們被設立擔任為百姓贖罪的祭司,但是他們本身和百姓一樣,也是罪人。因此,在他們任職之前,必須行七天的贖罪禮儀。求主常常提醒我,奉召成為全職傳道人,只是事奉的呼召,自己是蒙恩罪人的身份與地位並不會因為奉召全職而發生改變。題目: 祭司要任職之前須要進行那些預備動作? 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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